西安借名买房司法解释律师
西安,高新开发区2022-10-19 12:05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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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。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,不得继承。
千一百五十三条 共同所有的财产,除有约定的外,遗产分割时,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,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。
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,遗产分割时,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。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,不损害遗产的效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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